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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单位及名称 |
莒南县相沟供水有限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建设地址 |
莒南县相沟镇驻地 |
法人代表 |
鲁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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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性质 |
地表水 |
年取水量 |
182.5万m³ |
批复内容: 1.根据《莒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五净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年取刘大河水库地表水182.5万m³。 2.建设项目必须安装计量设施,节水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时开工、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3.本项目建成取水前,要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方案,落实水源工程设施和退水方案。 4.取水工程竣工后,生产运行一个月后,建设单位要向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验收,报送试运行情况。 5.本取水许可申请自批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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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意见: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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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