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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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东王祥水库实施清淤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相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你镇对东王祥水库进行清淤的申请书已收悉。经联合莒南县水利局一起现场勘查,结合水库清淤方案及安全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对东王祥水库(小二型)进行清淤。要严格按照《水库清淤方案及大坝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组织实施,严禁超深度、超范围清淤。

二、清淤过程中须主动接受县水利局、县黄砂办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你单位需仔细研究,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在汛期内清淤。清淤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水库清淤管理合同,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不会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四、该工程的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入河道沟汊,影响行洪,须由莒南县财金矿业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处理过程中亦不得造成大气污染,同时水库周边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五、施工过程中如果涉及采砂或者采矿,须另行审批。

六、本次审批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31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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