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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
本机关于2020年6月8日受理你单位关于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道口镇陈家湖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
经审查,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道口镇陈家湖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依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第(四)款该项目属于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依法予以免征。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