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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祥龙花园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祥龙花园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申请报告》及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祥龙花园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327-70-02-029990。

二、项目建设地点:莒南经济开发区G4路以北,西三路以西,G3路以南,西四路以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拆迁涉及莒南县祥龙花园社区片区,安置区总用地面积65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209平方米,安置房套数778套。本项目主要建设5栋11F安置楼和8栋17F安置楼、地下车库、供排水管网、供配电管线、供气供暖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3700万元。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五、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请按月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该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祥龙花园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23日

附:

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祥龙花园社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195.22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296.32

建安

核准

核准

核准

39044.08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546.62

其他

23617.76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一、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安、监理核准为全部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你单位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请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以上核准意见如确需调整,请重新报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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