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莒南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莒南县鸡龙河流域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申请报告》及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南县鸡龙河流域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项目代码:2208-371327-04-01-534492。
二、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岭泉镇、板泉镇、十字路街道、坊前镇和坪上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修复现有莒南卓奥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马河尾水表流人工湿地105亩,并向下游扩建至鸡龙河,扩建湿地面积166亩,使白马河段湿地规模达到271亩。建设莒南第三污水处理厂(30km收水管网,处理规模4万t/d),修复白龙河人工湿地276亩,并向下游扩建至鸡龙河,扩建湿地面积17亩,使白龙河段湿地规模达到293亩,做为莒南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于S225省道桥翻板闸处建设10万t/d再生水泵站1座(装机1900KW),建设再生水泵站至龙王河湿地再生水输配管网25.1km(DN1600,壁厚150mm,管道材质为PCCP管),并入龙王河湿地-临港工业园区再生水管网。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7269.53万元。资金来源:计划申请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
五、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请按月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该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莒南县鸡龙河流域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15日
附:
莒南县鸡龙河流域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45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718 |
|||||
建安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53547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59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一、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安、监理核准为全部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你单位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请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以上核准意见如确需调整,请重新报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