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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水利局:
你单位《莒南县鸡龙河二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南县鸡龙河二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206-371327-04-01-349131。
二、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涝坡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范围为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桥到石泉湖水库溢洪道下游,治理长度4.4km。
(一)河道工程。1.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李家扁山桥到石泉湖水库溢洪道出水渠(中泓桩号22+130~26+530,起始桩号0+000为鸡龙河入沭河口)处疏浚整治,长4.4km。2.堤防工程。复堤总长度2625m(左岸696m,右岸1929m)。3.护砌工程。河岸实施4处护砌工程,总长度1615m,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护砌。4.防汛路工程。新建防汛路长1028m,均位于河道右岸,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型式。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新建道路考虑以防汛交通为主,确定路面宽度为6m。
(二)建筑物工程。1.涵洞工程。新建涵闸18座(管涵17座,箱涵1座),新建管、箱涵由进口段、洞身段、出口段组成。2.桥梁工程。改建3座跨河桥梁,桥梁桩号分别为22+130、24+550、25+800。(1)河道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2)涵闸:过流按10年一遇标准设计,挡水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3)桥梁:荷载设计等级为公路-Ⅱ级。(4)防汛路:参照四级公路标准。
项目设计总工期为8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06.5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招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请按月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六、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国家规定开展有关工作。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