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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固化物填埋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固化物填埋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东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2平方米,主要建设填埋区、生产管理用房、门卫及计量间。飞灰稳定化物的年填埋量为9927立方米,填埋区总有效库容212430立方米,计划使用填埋年限为21年。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80.8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招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请按月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六、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国家规定开展有关工作。
附: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固化物填埋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0月25日
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固化物填埋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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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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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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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3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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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6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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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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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0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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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一、招标范围:建安核准为全部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你单位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请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以上核准意见如确需调整,请重新报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