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莒南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来源: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报的《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莒南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莒南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9-371327-70-02-04025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莒南临港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50160.25平方米(折合约75.24亩),总建筑面积84627.99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11F高层住宅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997.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630.69平方米(其中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9716.26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914.43平方米)。本项目规划设计安置户数422户,设计居住人口1350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2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请按月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该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莒南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22日


 


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莒南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61.77


建安

核准



核准

核准



10294.8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51.47


其他








3813.96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一、招标范围:建安核准为全部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你单位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请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以上核准意见如确需调整,请重新报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