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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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莒南县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8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县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呈报的《莒南县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8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洙边镇曾家沟村东750m处,总投资266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依托原有鸭棚,新建设标准化鸭棚7栋,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项目肉鸭养殖采用笼养、单栋鸭舍全进全出,每年更替10栏。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供热采用2台6t/h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鸭棚顶端安装生物菌种喷洒设施,及时清扫,定时冲刷,安装排风扇,加强空气流通,鸭饲料中添加EM菌,鸭棚定期喷洒除臭剂,在周围种植对臭味吸附性强的植物;养殖厂周围种植对臭味吸附性强的植物,形成绿化带后可有效阻挡臭气的扩散,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鸭粪干湿分离设备、粪便暂存区密闭,恶臭经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解设备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区排水系统应设计生活、生产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配套1座54m3/d污水处理站,鸭棚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用于农田果木灌溉。外排废水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第三时段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鸭棚、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粪便使用正规单位车辆运输,在运输车辆底部加装防漏衬垫,避免污水渗出造成二次污染。鸭粪、产品、垃圾等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村庄等环境敏感区。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建设1座400m3的事故水池(依托调节池)。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周边用地规划,且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采样口、环保标志等。

8、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洙边镇环保办,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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