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 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项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赵家临沭村东南400m处,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7-371327-04-01-958513号予以备案,项目建设内容有四条生产线,主要包括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等产品的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建设后可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每条生产线中的2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粉仓及1个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的密闭管道收集后,然后经各自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由5根22m高排气筒(筒仓自带)排放,4条生产线共计20根22m高排气筒;石子、砂卸料、入料仓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密闭管道收集后,然后经各自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各个排气筒粉尘排放均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其他建材工业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石子、砂卸料粉尘,砂石入料仓粉尘,水泥和粉煤灰散装运输车放料时放空口产生粉尘,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密闭清扫,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建材限值要求。

2、场区排水系统应设计生活、生产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产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厂区内新建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线;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7、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