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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职能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2002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临委(2002)23号文件对我县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组建莒南县对外经济贸易局,加挂招商局牌子,为正局级事业单位,2010年5月与对外经济贸易业务分离,独立为招商局。招商局内设办公室、奖惩考核科、项目信息科、招商联络科和招商服务中心五个科室。
招商局目前编制人数为20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制定全县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统计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公布招商信息;负责组织参加县内外的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参与重大项目的咨询、洽谈,对重大项目督办检查、跟踪问效;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情况介绍、政策咨询、代办手续等全程服务的指导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招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莒南县招商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7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48 万元,增长12.2%。
2017年支出总计17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长12.2%。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8.92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2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1.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长12.2%。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7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长1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8.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70.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8.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0.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05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补贴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8.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招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5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局为事业单位,未参与车改,两辆车辆的维护成本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招商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