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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莒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莒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莒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县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县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县乡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做好股级以上行政机构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审核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等事项;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与乡镇及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推进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订县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全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等事项;审核股级事业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事项;做好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拟订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编制使用许可计划、日常人员编制使用许可计划;负责全县工资统发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编制使用许可计划;指导各项人员编制使用许可计划的实施工作。
(九)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拟订全县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县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编办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县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莒南县编办机关
2、莒南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28.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增长18%。
2017年支出总计128.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增长18%。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8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8.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8.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增长18%。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28.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增长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办公经费、中文域名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8.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97.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办公经费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中文域名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3.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6.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9.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1.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县编办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1.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编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