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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莒南县文广新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职能
(一)基本情况
莒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它的前身是1956年4月县政府设立的文化科,1960年12月撤文化科改为文教局,1976年1月设文化局,1993年12月原有的县文化局和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成立莒南县文化体育委员会,2002年5月县文化体育委员会更名为莒南县文化体育局,2010年3月,根据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0]12号),组建莒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协调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
(七)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的审核申报,指导全县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九)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管理;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新闻出版事业;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申领、换发申报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文广新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莒南县文广新局机关。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EXCEL表格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90.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9万元,增长24.84 %。
2017年支出总计190.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9万元,增长24.84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90.41 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0.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9万元,增长24.84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90.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9万元,增长24.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90.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等人员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行政运行费用;春节晚会等各项节日文化活动、情景剧红土地演出、提升等经费支出,农村文化大院提升改造、农家书屋购书、送文化下乡及乡村文化培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0.4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0.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晚会等各项节日文化活动及情景剧红土地演出、提升等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大院提升改造、农家书屋购书、送文化下乡及乡村文化培训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40.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补贴。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文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文广新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公车改革政策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维护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