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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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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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莒南县妇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莒南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

县妇联共有编制7人,现有在职人员4人,离退人员4人,临时工(司机)1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与县妇联合署办公,编制3人,现有在职人员3人。

县妇联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县妇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与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莒南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社会各界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13.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3%。

2017年支出总计113.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3%。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类)支出53.63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2.97万元,专项支出(类)20万元,其他资本性(类)支出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3.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3%。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3.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3.4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50.6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三八节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费、“两个规划”经费,“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春蕾计划”、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妇女儿童家园建设、贫困母亲专项救助等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支出7.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3.4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7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莒南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5万元,全部为采购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妇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用车次数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莒南县妇联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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