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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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莒南县县级“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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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与要求,经莒南县财政局汇总,2015年莒南县县级决算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8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是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造成今年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2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减少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15年县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1个、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15年县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专业用车共计33辆,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1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15年县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与累计人次分别为3916个批次、5837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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