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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公开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基本情况:1994年9月,莒南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简称环保办)定事业编制40人,1995年9月环保办更名为莒南县环境保护局(简称环保局),为正科级机关单位,列政府序列,纳行政编制。现有编制100人,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污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科5个行政科室,莒南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莒南县环境监测站(股级)、环保科技中心(股级)3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订本县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国家及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统一监督管理莒南县境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莒南县境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和协调本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2016年保护局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86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4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86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莒南县环保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县开展公务用车改革,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用车数量进一步减少,其运行费维护费也较去年有所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保护局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