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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40年,是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02年,县商业局并入县供销社,现有职工53人,退离休人员51人。
主要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负有对所属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拥有对所属企业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供销社部门预算是指莒南县供销社预算。
纳入莒南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2016年莒南供销社收支总表
表2.2016年供销社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51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6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51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99万元,社会保障和服务支出175.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与2016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