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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水利局与县防汛办合署办公,内设5个行政科室、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0个股级事业站室,辖4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4个实体单位和12个镇街水利服务中心。截至2015年12月底局机关共有在职职工104人,离退休职工45人,退职8人,遗属补助21人,人社局批复聘用人员15人。
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3、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
4、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8、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征收管埋工作。
9、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
11、拟订全县渔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2、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13、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莒南县水利局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6年莒南县水利局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2016年政府性基本支出预算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49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54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49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18万元,项目支出485.1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4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由于今年我局开展公务用车改革,改革后,公务用车进一步减少,其运行维护费用也较去年有所压缩。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