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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森林公安局正式成立于2012年,位于莒南县县城十刘路东段。主要职能包括:负责指导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直接侦办或组织、指挥、督办重大涉及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莒南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莒南县森林公安局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6年莒南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6年莒南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6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4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6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8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附件【森林公安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