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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卫计局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信息科、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药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科、基层指导科、科技教育与宣传科共10个科室。在编人员63人。辖莒南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计划生育执法大队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皮防站、结防所2个股级事业单位和16处乡镇卫生院及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疗保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工作。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六)承担县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的日常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2 |
莒南县计划生育协会 |
|
3 |
莒南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 |
|
4 |
莒南县卫生监督所 |
|
5 |
莒南县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6年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6年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4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398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3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3207.6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398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17万元,业务经费支出3207.6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莒南县卫计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