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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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人社局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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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莒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临办字[2009]169号)和《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0]12号),设立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一)办公室;

(二)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三)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牌子);

(四)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五)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八)劳动关系科;

(九)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十)社会保险科;

(十一)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配备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局机关行政实有人数23人。

县人社局下属1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一)莒南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5人;

(二)莒南县企业军队专业干部解困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3人;

(三)莒南县医疗保险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21人;

(四)莒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7人;

(五)莒南县技工学校:正科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现有人数12人;

(六)莒南县机关事业保险事业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9人;

(七)莒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4人;

(八)莒南县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28人;

(九)莒南县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9人;

(十)莒南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28人;

(十一)莒南县工伤生育办公室: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4人。

(十二)莒南县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数5人。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县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整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人社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5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32.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55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126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机构人员的社保缴费。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1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90.1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减少2万元,同比降低了5.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同比降低了16.67%,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了公务接待。

附件【人社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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