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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0年4月,负责县政府的法制工作。
主要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县政府部门、镇街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承办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听证主持人证件及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件的发放与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承担县政府领导学法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公共知识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纳入县政府法制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6年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6年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0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0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
。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6万元,各项经费数额与2015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