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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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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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承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其他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有关镇街或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分析研究信访形势,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指导全县信访工作。2008年10月,县委在信访局加挂“莒南县群众工作部”牌子。同时,设立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为县信访局副科级事业单位。2009年8月,县委在信访局加挂“莒南县信访服务中心”牌子。至2015年底,全局工作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信访局部门收支总表

2.2016年信访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6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65.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1万元,专项公用经费1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及2015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信访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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