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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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文物管理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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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文物管理所(莒南县博物馆)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文物管理所与莒南县博物馆合署办公,占地面积4582平方米。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6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6人。目前全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文物点24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均有完善的“四有档案”。莒南县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42973件,其中定级文物85套119件。

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的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负责全县地上、地下文物和传世、流散文物的征集、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制定保护规划、修缮审批、指导和监察工作;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预算。

纳入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6年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8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3 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89.8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1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主要原因是我所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2016年文管所部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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