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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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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6月,于2013年12月加挂莒南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列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1人,实有9人(其中:现有事业人员5人、借调3人,临时工1人)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依照权限审核新型金融组织和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交易场所的业务规则、业务活动、交易品种、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依照权限对新型金融组织、交易场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对新型金融组织、交易场所的业务情况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组织开展年审和分类评级,建立监管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处置风险,有效防范风险蔓延;对新型金融组织、交易场所的自律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协调组织地方金融统计监测、专项协调等,督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设,配合上级驻我县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辖区上市公司和直接融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8号)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承担原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金融办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金融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

莒南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金融办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6金融办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0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7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7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没有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没有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没有变动。

附件【附件:预算公开表-金融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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