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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彭修娜委员:
莒南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559号提案(中小学生“托管班”餐饮卫生安全隐患突出)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属于后置许可,在其取得主体资格证明之前(办学许可或企业法人)不能办理相关许可。我局目前只能对检查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在开学前予以公示,以方便家长优选选择食品经营条件好的机构。同时,我局实施动态监管,随时对检查不符合要求机构,采取退出公示目录表方式供家长选择。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目前无相关法规规范(食品安全法授权地方,我省三小条例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授权设区的市制定,截至目前我市还未出台),食药监管部门不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无取缔的权限。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22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