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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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答复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 打印

尊敬的李磊委员:

感谢你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缺少专业高素质人员的配备

最早的物业公司于1989年在深圳成立,属于起点较晚的新兴行业,具体专业人员当时根本没有,近年来,大学才逐渐设立“物业管理”专业,我县很多物业公司已聘请部分大学生人才来进行物业管理,包括制图、维保、消防、环卫、园林绿化等产业中,形成子公司来进行专业管理。

二、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物业都有报修及值班电话,业主有需求可随时与物业公司进行联系,都有规范的管理模式。省市县都开通了政府领导信箱,业主可以随时维权,业主也可以通过12345、信访、来访等模式来解决小区各类问题,都有及时的答复。

三、物业管理中设施、安全、环境等问题

服务质量差的问题,都有保修范围,只要在保修范围内都由开发商免费维修,如有质量问题,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积极推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住房保障中心和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成立业主委员会。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我们及时沟通。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0539-722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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