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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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对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卫健局 打印

尊敬的郝扬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及战略资源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支撑。《“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市卫健委明确要求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安排,推进全县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县卫健局派出考察组,先后到青岛市崂山区、临沂市兰山区、沂南县、济宁市嘉祥县、曲阜市等地考察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对全县所有镇街道卫生院和部分民营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一、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现状

近年来,我县一直重视基层卫生院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覆盖到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群众满意度、健康扶贫等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网络建设不断强化。

2015年以来,我县先后投入40余万元购置硬件设备,整合业务网络,完成卫生、计生专线网络融合,实现了市、县、镇、村网络初级联通。

(二)基本信息系统实现覆盖。

截至目前,各基层医疗机构均已应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和公共卫生管理系统,能够满足基本的日常业务运行,完成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向省、市人口健康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

(三)信息系统功能不断完善。

在满足基本应用的同时,部分基层卫生院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定制或进行二次开发,自行增加了检验系统(LIS)、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远程会诊系统等,完善了信息系统,满足了相关业务需要。

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已不能满足上级医疗信息化建设要求,不能满足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要,不能满足群众就诊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硬件基础薄弱

县卫健局现有机房两处(原卫生机房和原计生机房),均为2011年建造,除2017年根据上级数据上传要求增置一台前置服务器和防火墙外,再无升级和改造过,已不能满足医疗健康数据收集、存储、上传、应用的需求和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的业务需求。各数据服务器已到报废年限,现为超期服役,配置低、运行慢,无备份服务器、存储、ups电源、防火墙等设备,防灾、防毒性差,存在很大的数据安全隐患。

各基层卫生院大多无独立机房,支撑日常业务运行的服务器老化,相关配套硬件设备缺失,缺乏更新和维护,既能满足日常业务开展,也不方便群众便捷就医。

(二)网络及软件缺乏统一建设和规划。

卫生、计生专线网络仅是初步融合,网络带宽低,繁、乱、杂的问题仍没有达到彻底解决。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缺乏统一规划,没有顶层人口平台设计做支撑,各基层医疗机构自筹自建,发展参差不齐,业务协同水平较低,各系统间不能互联互通,信息孤岛大量存在,许多基层卫生院缺少化验、放射、影像信息管理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缺乏移动设备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功能,与医疗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居民健康档案无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极大地影响到公共卫生考核。因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缺失,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低,对人口健康数据上传质量、医院等级评审、公共卫生考核、医养结合推进、医联(共)体的建设都有很大的影响。各镇街道县区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设备陈旧,互联互通性差,既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不利于对卫生室的有效监管。

通过考察了解,兰山区、河东区、沂水县等医疗信息化建设先进县区近年来均积极对接国家政策,适应工作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健康信息化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一体化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消除信息孤岛,建设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数据共享。通过信息化建设,切实让管理更规范,让工作更高效,让群众更满意。其建设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三)数据连接与共享亟需打通。

各医疗机构多数系统为纵向独立运行的系统,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各项业务不能有效融合,数据无法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既无法满足国家、省、市各级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数据上传、采集、抽取的要求,又不能满足医疗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因缺乏一体性建设,各系统相对独立,接口繁多,数据共享性差,大数据的收集、挖掘、分析、利用率很低。在医疗业务上,因缺少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病案归集、绩效考核、患者回访等常规信息系统支撑,影响了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医护人员的归属感和群众的就医体验都很低。

三、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建议

参照各级要求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和需求,在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提出以下建议和目标:

(一)遵循规范标准,统一规划部署。

目前,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人口健康平台建设标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要求,为达到互联互通、数据向上传输、向下应用、各级共用共享,新的信息化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各级标准要求。在对接好各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高标准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标准建设,实现全县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高度整体性、高度融合性、高度一体化,避免因规划设计不到位,预留空间过小而造成的重复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硬件设施。

硬件设施是信息化应用的基础和保障,为提高信息化应用服务能力,建议积极争取政策,增加信息化建设预算,加大投入力度,配置、更新必要的硬件设备,为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打牢基础。

(三)建设区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健康信息化标准,以“互联、互通、共享”为核心,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统一基础平台”五个统一,实行县、镇街、村居三级一体化建设,由现卫计局统一规划设计,纵向贯穿各级,横向覆盖各个,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整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区域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将全区范围内县、乡、村各级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完全融合贯通,搭建起一个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高度融合、高度一体的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化建设“医共体”。对接市人口健康平台,以平台对平台的方式进行数据上传,实现数据统一上传,数出一门,避免由各医疗机构分散上传至市级平台的落后传输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入平台。

(四)建立大数据中心,实现共用共享。

在搭建起全县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以居民健康档案为中心,将区域内分布在不同地点、以不同形式表示和存储的居民健康信息、医疗就诊信息、医保报销信息、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等健康医疗信息数据,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汇集和交换,做到一数一源、同数同源,建立起区域健康医疗信息大数据中心和区域内医疗、公卫、计生、药品、报销、物价、人事、资产、扶贫等分中心,实现全行业信息数据完整收集、上下传输、共享共用。通过提供全面的数据收集、挖掘、应用,协助领导决策、辅助业务开展、方便为民服务、实现数据上传等。

(五)实现医疗与公卫的高度融合。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与医院诊疗系统、妇幼保健系统等多个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多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的共用共享,真正为辖区居民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居民健康档案。

(六)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战略,通过信息化新技术、新手段,改变传统服务模式,让为民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四、按照省市及县级要求,合理合规搭建平台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8〕2号文)的内容和要求:“配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和公共服务域两个政务云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不再新建、扩建虚拟化云平台,现有的虚拟化云平台要逐步纳入省、市电子政务云服务体系。”目前,市、县已不再审批新的平台建设项目,结合我县医疗机构信息化实际情况,推荐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完全依托市人口健康平台。市平台部署安装了基层医疗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云HIS系统),可免费提供给各级医疗机构使用,使用单位不需投入硬件设施和后续的接口改造费用,使用时只需向系统服务商支付一定的维护费用。目前,市人口健康平台由京颐集团中标构建,高新区的一期工程已完成。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和市平台无缝对接,县级数据上传的数量及质量将得到保障。

二是依托县人民医院机房硬件设施,对其进行软件升级改造。县医院作为一家三级乙等医院,信息化水平较高。HIS、PACS、LIS等系统功能模块较为完善,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的全县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辐射全县各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形成医疗信息互联互通的“医联体”,参考周边县区,预计投入750万元。

三是采取数据中心托管、购买软件服务的模式。数据中心托管就是将数据中心托管给有由国家认证的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的IDC机房,省去了自己建设机房的费用。目前三大运营商为争夺优质的大客户资源,他们会提供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这些大客户,县卫健局管理几十家医疗机构和500多家村卫生室,是全县最大的宽带用户之一,利用这个优势让运营商出资建设网络和数据中心,是目前可行的硬件方案之一。软件平台建设可以考虑采用购买服务模式来解决,所谓购买服务,就是软件免费,只需支付一定的购买服务的费用,预计每年购买服务的成本不超过80万元。

目前,县卫健局正积极向市级申请系统硬件设备,并按照省市要求,全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7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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