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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秀洁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市场使用塑料袋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
2.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增强市民环保理念。
3.积极宣传推广环保的塑料袋替代品如纸质环保袋等。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