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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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市场使用塑料袋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尊敬的王秀洁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市场使用塑料袋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

2.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增强市民环保理念。

3.积极宣传推广环保的塑料袋替代品如纸质环保袋等。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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