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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言强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合理谋划,科学布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新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中,相关部门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公用、专用充电桩设置。
2、注重居住小区充电桩配套建设,应提前谋划充电设桩等相关设施的配套,充分考虑今后充电设施建设需求。新建小区停车场应有集中布置的充电桩,单个车位也预留以后安装充电桩的硬件设施条件。老旧小区在改造中综合考虑。
3、政府应出台相关建设管理要求,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和经营行为。使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权责明确、规范有序。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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