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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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拆除一小(人民路)幼儿园前厕所提案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首先非常感谢政协委员对我们环卫工作的关心关注,关于您提出的“拆除一小(人民路)幼儿园前厕所”的建议回复如下:

莒南县第一小学(人民路)幼儿园前公厕所处在文化广场西南角,在林业局搬迁此处后,根据创城要求申请规划批准2020年在此处建设公共厕所,建成后,幼儿园在2021年建设。

广场内部公厕位于广场内东北角,比较隐蔽,属于建设局内部管理公厕。因文化广场周围人员密集,附近沿街商铺多,邻近县实验一小、实验幼儿园,接送学生家长众多,为了满足市民需求,在此位置建设公厕,属于县环卫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县城区每平方公里至少2-3座公厕,符合规定。

实验一小西侧公厕、广场西南角公厕属于县环卫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公厕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保洁制度,明确保洁标准,严格服务管理,坚持“跟进式”卫生保洁,确保公厕随脏随清。公厕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厕进行消毒无蝇蛆,厕内无明显臭味,上水通畅、下水无堵塞。工作人员对公厕内的水笼头、水管、水箱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破损设施进行及时更新、更换,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设施管理好,努力让广大群众如厕更加满意、方便,为居民提供良好如厕体验。

经过实地调查该公厕人流量较大,问询群众大多不同意拆除该公厕,建设一座公厕需规划用地投入人力物力,为了更方便市民入厕需求综合所述不建议拆除。

再次感谢提案人一直以来对环卫工作的关注与理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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