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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对莒南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27号提案的《关于落实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制度提案》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始终把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一是确定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对每起案件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纪委、督察、法制和相关业务警种等职能部门,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积极参与到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中,帮助研究、督促督办、责任倒查重点疑难案件,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信访部门组织协调的齐抓共管大信访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局长接访日”工作制度。县局制定了“一二四”领导接访制度,每周三由当日值班局领导到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同时,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分管局领导带领信访科的同志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参与省厅接访,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二信访科的同志参与市局接访,接访领导作为化解该信访案件的责任人,确保新发的信访案件及时化解。
二、加强保障,优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环境。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规定》,并针对首办负责、引导分流、源头预防、信访救助、责任倒查等环节制定了《莒南县公安局信访事责任倒查追究规定》、《莒南县公安局信访风险评估办法》等工作制度,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领导小组,构建了信访改革全警抓格局。三是强化基础保障。按照公安部要求,规范设置信访接待场所,配置录音录像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为群众来访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三、突出重点,规范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畅通渠道,诚心听取信访诉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办负责制,在接访接待室张贴群众信访须知和民警规范,公示办事流程等信息。二是在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基础上,以集中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为重点,以案结事了、息访罢诉为目标,深入开展重点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活动和争创“无去省进京上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无有责信访所队”四无所队活动,并建立完善并灵活运用“六访”工作机制:领导亲自公开“接访”;专业队伍靠上“息访”;全警参与合力“化访”;信访部门全力“督访”;基层队所源头“控防”;规范秩序依法“治访”。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疑难信访案件,实现了信访总量、越级上访、信访积案“三个下降”和化解率、结案率、息诉率“三个上升”,推动公安信访工作走上了“存量减少、增量控制、解决及时、工作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三是在源头预防上下好先手棋。积极开展各类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以遏制新发信访案件为目标,以全面审查、事前评估、分级预警、提前化解为手段,设定了若干风险点,对每个风险点均做了风险提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是防止程序“空转”,加强督办工作。为了防止导入法律程序的信访事项在部门警种内部“空转”或“回流”信访部门,明确了各部门警种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工作职责。五是严格依法规范信访秩序。针对个别无理纠缠、非法上访或扰乱工作秩序的信访人,充分利用法律武器,视其情节,固定其违法证据,予以教育打击。
四、从源头上实施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
一是依托局信访科,凡到局信访部门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行就地分离,对信访群众进行疏导、解释,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问题,公安窗口就地接待,并进行分类,根据具体信访诉求责成有关部门、警种解决。二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向信访人送达《不予受理告知单》,向信访人明确告知反映信访诉求的部门、时限、方式等,切实解决信访人“告状” 无门的问题。三是向信访人送达《信访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醒信访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
莒南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公安局 0539-72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