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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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乡村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郭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近年来,县党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主动打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您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全市开展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契机,找准乡村人居环境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精准施策,以村庄清洁、环境整治、道路硬化、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作为有效抓手,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发挥村级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员联户、党员户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示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强化村民自治管理,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逐步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投劳,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提供资金支持。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乡镇生活垃圾处置、乡村道路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乡镇污水处理等方面,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鼓励社会及民间资本介入,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好社会资金的积极作用,复活传统村落的经济活力,植入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等业态,吸引“双创”人员投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发挥群众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各种形式,加大对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持续开展“新时代农民大讲堂”、“小手牵大手”“文明乡村创建”等活动,持续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讲卫生、爱环境、除陋习等文明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妥善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让群众认识到、理解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清理清除自己房前屋后的“五堆”,自觉落实三包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清理的合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0539-721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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