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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岭委员:
您提出的《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药使用量较大,目前,我县现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共548家,其中农药生产企业2家(山东三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农药经营门店543家(含禁限农药2家)。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药管理工作,加强人员组织,上下联动,全面落实《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省、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好回收处置义务。
二、目前已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开展“春雷行动”农资大检查活动,同时宣传农药知识;依托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发放《莒南县农业农村局致全县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一封信》60余份,向群众普及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法律法规知识;各镇街农安员到蔬菜基地棚区和农资经营店宣传张贴发放农药材料;督促企业与经销商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协议,紧抓经销商落实回收工作,履行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二是积极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通过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中标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小麦防治之后必须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喷防完成后由专门人员进行清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台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重量)、来源、日期等进行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回收归集台账保存至少2年,打包完集中回收放置,后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公司进行联系处理,回收总量1.2吨左右。三是我县之前已建立98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配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危险警示标志和回收制度牌子,逐步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县级回收站,后期通过招标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倡导农药经营者必须按照“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做好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在销售农药过程中按照“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向购买农药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农资经营户及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助力乡村生态环境振兴,切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根据《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局申请县级资金50万元,准备实施莒南县农药日常监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其中40万元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三是健全回收体系。依托莒南县农药日常监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及时回收和安全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
1.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合理布局、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并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农药批发经营者或回收服务机构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贮存和运输。
2.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指导、监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同时,对丢弃在田间地头等处且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或委托的农药批发经营者或回收服务机构进行回收。
3.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及处置。协调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对集中贮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移送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721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