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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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我县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建议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黄艳菊委员: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查、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必须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因地制宜、保障安全,依法合规、兼顾各方,政府扶持、财政补助,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基本原则。

为推动该项工作,我局依托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包括(一)调查摸底。通过组织调查摸底,摸清我县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小区或楼栋,建立项目库,从中选择具备加装条件、群众加装电梯意愿强烈、街道办事处支持并参与管理的项目作为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二)制定政策。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申请主体、实施主体、工作程序、审批手续、扶持政策、资金筹措、运行管理、部门职责等内容,同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三)筹措资金。主要通过业主自筹解决加装电梯资金,也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同时争取上级部门的补助。(四)手续办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划、住建、公安、消防、国土、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手续审批和管理工作。大力提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审批服务模式,切实方便申请单位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五)验收使用。电梯加装完成后,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安装、使用(业主或业主代表)、维保、管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明确维保和监督方式后,方可投入使用。

目前,我单位已对加装电梯情况进行相关的调查摸底,并与多个电梯加装公司进行过数次对接。目前普遍存在一、二层业主不同意,顶层业主意愿稍强,且多数不愿出资的现状。今年,我市在兰山区进行加装电梯试点,相关加装做法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我们正在密切关注。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经验做法,拓宽加装资金来源,引进社会资本注入。

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欢迎您及时指出我们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9-73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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