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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盈盈委员:
收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35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建议》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局配合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宣传、价格欺诈等内容,并根据投诉举报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监管执法,坚决实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教育培训退费类12345受理工单进行重点办理。联合莒南县热线中心、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及律师召开专题协商会,对久拖不决的工单进行专项办理,力争快速解决诉求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2021年以来处理相关工单120余件。
四、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等价格要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培训机构规范价格促销行为,开展有附加条件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单位职责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39-728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