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解决学校门口乱停车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感谢您对教体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根据《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县教体局高度重视,针对学校门口乱停车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对接相关单位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在校园周边区域设置临时停车位。

2、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不同年级学生错峰放学,家长错峰接送学生。

3、鼓励学生家长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接送学生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通畅出行。

4、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护学岗”建设,组织做好教干教师值班,维护学生上下学秩序。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72123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