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尊敬的张继利、于治朋代表:
感谢两位代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农村法律顾问职责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因地制宜,实现法律顾问的“灵活服务”。
1、现场解答。法律顾问每月服务时间累计2个工作日,要求每月党员固定学习日及村(社区)集中办公时间到场开展活动,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纠纷。7月3日-7月7日,“群众的美好生活——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公益电影展映暨山东志愿律师乡村振兴普法活动”走进莒南,我们组织法律顾问每晚19:00-21:00分别在开发区古路沟村、涝坡镇西店头村和筵宾镇东略庄村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山东农科频道进行了同步拍摄采访。
2、电话咨询。通过发放名片、张贴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群众有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法律顾问电话进行咨询,2019年上半年累计接听咨询电话600余次。
3、微信群沟通。以司法所干警、村(社区)组干部、法律顾问、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等为群体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工作群,通过实时推送法律知识、审判案例、法律提示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全县建立235个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方便交流、咨询和服务,使群众对关心的法律问题能及时和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进行互动。山东广春律师事务所刘景红律师利用顾问微信群提前通知讲座开展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使得群众有的放矢的安排时间进行听讲,群众到场率及现场效果良好。
(二)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彰显“法律惠民生”。今年以来,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治宣传55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78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余次,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9起,办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1件。涝坡大庄社区村民瞿某、王某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问题多次赴省上访,法律顾问孙成伟到大庄社区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小组,对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8.4万元赔偿款分两次还清。十字路街道温泉社区花生油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徐前伟积极服务,经过一审、二审,为村企业追回纠纷款项89.45万元,得到群众和村干部一致好评。
(三)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到“三个一”,即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公示牌、一个制度牌和一份聘用合同。一个公示牌悬挂于每个村“两委”办公室,标明本村法律顾问姓名、照片、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一个制度牌,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一份合同即村(社区)、法律顾问(单位)及司法所三方共同签字缔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三年一签。
各司法所履行具体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进行日常联系、工作统计,履行直接责任。县司法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年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工作保障。定期开展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全县律师到曲阜师范大学进行了业务培训,拟与学校建立长期培训关系,加强我县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每年考评发放一次,由法律顾问统一填写工作日志,全面载录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经村(社区)审查后报司法所审核,由司法所统一上报县司法局,组织部核准后兑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明确权责,完善机制。一是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权力滥用,督促法律顾问切实履行好职责,避免消极懈怠现象,使法律顾问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方案,打消基层顾虑,增强干事信心,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有效解决基层普法难、依法治理难的重要途径,应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齐心合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选好队伍,完善考核。一是严格筛选标准。下半年,我们着重以是否了解农村工作作为关键标准,筛选出一部分注重选配农村法务处理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争取在2019年底完成全县法律顾问重新调整工作,真正做到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联合有关单位经常深入村(社区),督查检查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情况,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
(三)用好经费,强化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作后盾,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偏远乡镇距离县城远,往返时间长,费用支出多,法律顾问服务仍困难突出,造成积极性不高。依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补助报酬挂钩,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学法、懂法意识,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此项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莒南县司法局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司法局 72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