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要求乐尚超市另寻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办理单位: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议编号:28

建议人

王世宝

所在团

十字路

建 议

名 称

关于要求乐尚超市另寻停车位的建议

办 理 意 见(可加附页)

针对县城隆山路中段乐尚车辆停放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一、与该区域已施划停车位的乐尚超市进行协调,由商场安排专门人员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对不按要求规范停车的加强巡查规范,共同参与到规范停车秩序中来。

二、加大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识。

三、目前隆山路正在全面提升改造中,隆山路全段辅道内不再设置停车位,真正恢复辅道非机动车通行功能,隆山路辅道乐尚超市非机动停车区域也在提升改造路段内。因此,乐尚超市势必会另行选址合适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