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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再生资源市场,加快推进我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办理单位: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议编号:5

建议人

华玉

所在团

县直一团

建 议

名 称

关于整合再生资源市场,加快推进我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建议

办 理 意 见(可加附页)

按照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管理,要求保持回收场所整洁,对存储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禁止乱

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

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的,责令停止违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按照相关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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