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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口镇沭河大堤进行复垦的议案》收悉,针对该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市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项目选址应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背群众意愿,不得压占其他整治项目,如果此区域满足项目立项的要求,可联合沭河管理部门进行道路硬化,并进行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山清水秀、林茂粮丰、生态友好的自然环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