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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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节教师男女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人社局 打印

莒南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理单

办理单位(章) 莒南县人社局 建议编号:第7号

建议人

徐铭

所在团

县直一团

建议

名称

关于调节教师男女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建议

办 理 意 见(可加附页)

徐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节教师男女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我市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出了比较切合实际的招聘办法。一是区别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初级岗位招聘,采取笔试统一组织方式,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中高级岗位和高层次人才招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招聘方式。


二是根据行业特点实行分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人员资格条件时,只要不违背国家规定设置限制性、指向性条件,均尊重用人单位意见,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下可以设置一定的男女比例。三是针对教育行业特点,在面试环节,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面试,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面试机制,招聘效果良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教师招聘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办理人(签名):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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