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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月兴代表:
感谢您对水环境质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县畜牧局牵头洙溪河河长制工作,以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抓好部署安排。印发了《关于成立洙溪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草拟了《2018年洙溪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共建设截污坝63处,清淤疏浚7段、2700米,建设安装小型处理设施19个,入污水管网1处,目前已完成新建及加固截污坝52处、完成清淤2100米。二、做好督导调度。市政府、市畜牧局、县政府领导多次到洙溪河进行现场督导,县畜牧局对洙溪河及其支流开展了经常性的巡河排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养殖污染问题,督促相关镇政府处理,已整改到位。三、出台扶持政策。出台了《吉隆河龙王河洙溪河流域非禁养区养猪场(专业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奖励实施方案》,印制了10000份《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公开信》,基层防检所深入广大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对养殖场(户)集中和分乡镇开展 “畜禽粪污治理主推技术及奖补政策”培训,召开现场推进会,约2800人次养殖场(户)参加了培训。洙边、相沟、十字路共摸底养殖场户1525户、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1068户,计划6月底全部完成;洙溪河沿岸禁养区摸排58户养殖场户、已基本完成清理取缔。
下一步,计划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积极请示联系县级河长做好日常巡河,同时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巡查工作;2、组织相关镇街做好河道排查工作,发现污水直排采取堵截、清理等整治措施,同时做好河道内垃圾、腐烂秸秆水草清理、违章建筑清理等工作;3、加大对沿河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加大清理取缔力度,近期全部清除完成;4、加快非禁养区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通过奖补政策实施,提高改造积极性;同时对发现的粪污直排的养殖场(专业户)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5、督促相关镇街加快相关清淤截污治理措施进度,推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搞好洙溪河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6、做好河长制其他工作。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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