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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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于莒南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莒南县水污染防治暨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以来,县环保局作为河长制工作的成员单位、沭河联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工作推进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河长制实施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我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制定了《莒南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强力推进沿河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强化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限期解决影响水质改善的环境突出问题,保障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加大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一律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查封扣押;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从严打击。

二是加强河流断面水环境监测。利用莒南县智慧环保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县级环境应急指挥和监控平台作用,全面提高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监管自动化水平。配合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局,对46条县级河流每周监测2次,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县级河长及联系单位。严格落实《莒南县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每月对各镇街(园区)的57个考核断面进行取样监测,以实际监测结果征收生态补偿金,并作为镇街(园区)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的依据。

三是精准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先后争取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资金4750万元,在鸡龙河、洙溪河、龙王河三条市控断面上游开展控源截污、建设人工湿地工程。对沿河支流、排水沟进行清淤截污,建设拦水闸坝和生态塘,配备消纳土地,最大限度削减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等入河污染物总量;河道内建设人工湿地,提高水体净化能力。

四是落实沭河河长联系单位职责。按照《莒南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多次组织力量对沭河两岸全线进行了徒步排查,进一步核实沭河河道基础信息,对所有入河支流和有污水汇入的入河涵闸进行取样监测。落实河长巡河制度,筹备召开沭河河长排查问题交办会议、清河行动推进会议等工作会议,为河长当好参谋助手。按照《莒南县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在沭河河长制排查问题交办任务的基础上,列出了沭河“清河行动”任务清单,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阻水建筑及非法种植、非法养殖、采砂取土、破坏堤防等违法活动进行有序清理。为解决前期“清河行动”推进缓慢的问题,对沭河清河行动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了沭河“清河行动回头看”行动,对照任务清单进行逐项核实,对清理不彻底或新增问题逐一拍照,向5个镇级河长分别下达沭河河长问题交办单,严防“数字清河”和问题反弹。

联系电话:0539-7212693

莒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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