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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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打印

莒南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的建议》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全面实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河清水秀、生态莒南”意义重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形成高位推动、多方共治的良好格局。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强力推进“清河行动”、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加快湿地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等有力举措,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后,县河长办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考核、调度检查职责,确保县总河长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全省生态河道新标准,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全面完成河道“一河一策”、河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方案编制。完成2条市级河道的确权划界工作和12条县级河道、146座水库、3座水闸的确权划界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管水护水体系。三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快鸡龙河和洙溪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进度,改善河流断面水质。四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五是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凝聚治水护水合力。六是组织各级河长及县级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全县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提升综合能力。

莒南县水利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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