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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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生补贴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我县花生政策性补贴情况:我县自2010年至2015年共实施了6年的中央花生良种补贴项目。2010年花生大田良种补贴面积25万亩,每亩补贴标准10元,补贴资金250万元,良种繁育补贴面积2万亩,每亩补贴标准50元,补贴资金100万元;2011年花生良种补贴面积3.2万亩,每亩补贴标准140元,补贴资金448万元;2012年至2015年每年花生良种补贴面积都是2.8万亩,每亩补贴标准140元,补贴资金392万元;平均每年良种补贴涉及全县1.6万户左右。

工作情况:

2015年,国家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进行了调正完善,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部署要求,山东省结合补贴工作情况,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所以我县从2016年开始就没有花生良种补贴项目了。

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结合你们所提建议,按照相关规定,努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花生种植进行补贴。努力做好花生保险工作,提高花生遭受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花生种植户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而努力。

联系电话0539-7212701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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