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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第2条建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七五”普法以来,莒南县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突出重点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宣传根基
在组织保障上,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平安莒南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考核体系,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考核。针对我县领导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并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队伍保障上,注重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宣传队、法治副校长、企业法律顾问、基层普法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六支队伍”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242个行政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学校”,100%的中小学校都聘有法治副校长或校外法治辅导员,95%的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县上下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工作网络。在经费保障上,县财政把普法经费列入预算并逐年加大,各级各部门的普法硬件设施逐年得到改善。近年来,县司法局先后为各镇街普法办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实现了网络连接,进一步改善了普法办的办公条件。在阵地建设上,依托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突出重点,深化“法律六进”,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在工作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两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将领导学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领导班子会、全体人员会或集中学习、培训会等学习活动,灵活多样的进行讲法。县普法办每年统一组织普法考试,坚持把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重点,已经连续4年进行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网上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广泛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2017年邀请临沂市广播电视台《百姓调解》栏目组拍摄五起典型案例,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调解一案、化解一类的作用。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普法志愿者队伍,组成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送法下乡”。2017年以来,县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到温泉社区进行了“法律进社区,和谐入万家”法治宣传活动,到洙边镇金山社区、大店镇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深化“法律进学校”,加大学校普法教育力度。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邀请政法战线离退休老干部成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在临沂市农业学校建立了莒南县青少年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并上报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四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健全了企业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完善了企业法律学习制度,确保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近年来,我们在全县超市继续深化“法律进超市、购物又学法”活动,引导各大小超市在显要位置设立法治宣传栏、服务角、咨询台和温馨提示牌,使超市成为法律宣传的重要阵地。
三、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在广场、公园、集市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交通路口广告牌等普法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在《沂蒙晚报》开辟“七五普法”专栏。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依托莒南司法行政微博、微信公众号,向民众传递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和生活生产知识,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县普法办于2014年11月开通的普法短信平台,坚持每周四进行普法短信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普法联络员,各镇街(园区)稳定专线全体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群发,赢得普遍好评。截至目前,已发送普法短信三十四万余条,极大提升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四、普治并举,深化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全县上下广泛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镇街”、“法治村居”、“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和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了执法考评、执法公示、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全县各村(社区)普遍建立了《村(居)民自治章程》,落实了“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了保障。2017年上报永泰社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实现我县零的突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2个,70%以上的村居达到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今年以来,我们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村两委换届、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全县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联系电话:0539-7212451
莒南县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