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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好!现就“关于完善噪音污染治理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将加强噪音污染控制,完善相关制度,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会同县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各类噪声巡查、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抓实社会生活、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一、扩大城区噪声功能区范围。我县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噪声的现状,已编制了《莒南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莒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方案中扩大1、2类功能区的范围,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可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维护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环境。
二、努力控制社会噪声。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县生态委组织县公安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集中开展全县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闹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划定广场舞区域,明确场地管理责任,规定广场舞活动时间,明确音量控制范围,明确广场舞团队负责人责任,自觉加强行为自律。
三、不断加强建筑工地噪声管控。县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强在建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整治建筑工地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施工、未按照限制性规定违规施工、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造成噪声排放超标、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问题,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四、加强交通噪声治理。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紧盯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以及近两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区域,实施重型货车禁限行政策,在学校附近设置禁鸣标志,并设置专项检查站,对大排量和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炫技、机动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宣传的重要内容来抓,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噪声污染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使噪声污染防治成为一项全民的自觉行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0539-721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