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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习安全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教体通字〔2019〕7号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国家、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以《条例》为依据,扎实推进学校(含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维护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全县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使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条例》、主动宣传《条例》、熟练运用《条例》,营造、烘托学习宣传《条例》的社会氛围,让《条例》的运用效果和研究成果尽早在学校安全工作实践中得到显现,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略,努力以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提高,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保障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时间安排

2019年2月11日至12月31日。

四、方法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 年 2 月中旬)

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

(二)迅速动员部署(2019 年 2 月中下旬)

各学校要组织召开《条例》学习宣传动员会,对《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组织学习宣传(2019 年 2 月至 8 月)

1.加强学习培训。一要集中组织学习。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职员工、学生日常学习的必选内容,采用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学习,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二要组织专题培训。要分类、分期、分批举行安全管理干部、教师、学生骨干等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培训班、专题报告会、视频教学等形式,使教育部门干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员工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推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三要组织学习《<条例>解读》。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解读》,准确理解把握《条例》内涵,提高干部职工、师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宣传报道。一要组织印发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和LED屏、QQ、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组织制作宣传海报、卡通图片、动画宣传视频等,广泛宣传普及《条例》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二要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报刊、电视台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以及通过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条例》全文、《条例》解读、问题解答、案例分析等,通过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形成宣传《条例》的网络矩阵,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各学校要及时整理宣传贯彻《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提供素材,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3.组织专题研讨。各学校要组织召开多层面学习宣传贯彻座谈研讨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基层部门分管或从事学校安全工作的同志、学生及其家长等,交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认识和体会,专题研讨落实措施和办法。

4.组织宣传月活动。集中在3月份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条例》连着你我他”户外提示类宣传、校园媒体公益宣传、校园安全员培训、安全常识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让《条例》进课堂、进宿舍、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校园安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5.组织知识竞赛。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条例》知识竞赛。各学校要积极响应,提前做好动员发动、基础准备工作,筛选出优秀代表队参赛。

6.深化“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围绕《条例》,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聚焦问题自查自改,落实惩戒和激励措施。积极参评市教育局在年底评选“平安校园示范学校”活动,以典型引领推动“平安校园”长效机制建设。

(四)完善制度体系(2019 年 2 月至 12 月)

1.推进平台建设。各学校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对标建设、对标整改,基本建成全县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体系平台;依照标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临沂市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十四项指标的风险源或风险防控点的管理台账、责任清单,确保校园安全落实落细。

2.加强工作研究。各学校要围绕《条例》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安全文化研究,重点是对《条例》解读和研究的理论文章,推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工作研究能力、业务水平及安全文化育人效能的提升。下半年,将评选一批县级校园安全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并组织参加市级评比,以优秀研究成果厚植“平安校园”建设基础。

3.完善会商机制。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指导、支持,根据党委政府机构改革的变化,进一步调整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商例会,分析研判形势,提出解决措施,督促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健全工作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条例》相关条款的内容、规定,根据各自所担负的法律责任、义务,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或实施办法、细则,逐步形成以《条例》为依据、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不断强化对《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本方案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活动方案,营造强大社会声势。学习活动中,细化责任分工,有序分步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协调保障。各学校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的内涵、实质,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打牢坚实思想基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与基本的条件保障,保证各项活动安排能够有序、有效进行。要注重统筹协调,深化与政法、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加强协同配合,优化外部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创新策划符合本单位干部师生需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制造舆论形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师生员工、家长及周边群众参与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来。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工作开展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集体、个人素材并予以表扬、鼓励,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掀起《条例》学习宣传高潮。

各学校工作方案电子版以镇街为单位汇总后,请于2月28日前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科,年底要报送活动总结,学习宣传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活动要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7231397

邮箱:jnjyjaqb@163.com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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