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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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局属各单位: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已经予以修订,并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在台风、暴雨、暴雪、冰冻、大雾、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下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莒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分级分类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按照恶劣天气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因素,原则上分为Ⅳ级(一般级)响应、Ⅲ级(较大级)响应、Ⅱ级(重大级)响应和Ⅰ级(特别重大级)响应四个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级下达任务指令或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针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工作。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恶劣天气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职能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局交通运输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2.2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恶劣天气灾害发生后,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析评估恶劣天气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处置行动;贯彻上级应对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交办上级应对恶劣天气的其他工作安排。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传达领导小组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运输系统损失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参与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在启动应急响应后,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与各级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

宣教科:加强对恶劣天气和预案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及应急救援的宣传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安全监督科:负责指导恶劣天气下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局交通运输管理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运行情况,对不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执行的车辆,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抄送相关责任单位,由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进行处理处罚。

运输管理处:负责制定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和《道路货物运输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启用应急运力储备,组织恶劣天气紧急疏运,保障道路运输需求。

交通监察站:负责恶劣天气下受困客运车辆和应急运输车辆的引导;加大对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未按要求运行的检查力度;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输车辆的安全快速运输。

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恶劣天气出租汽车客运保障应急方案》;加强恶劣天气下出租车辆服务规范及管理力度。

运输管理处、公交公司: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公路处:负责制定实施《恶劣天气重点公路应急处置方案》,负责重点农村公路、交通要道及国防战备公路等责任路段的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应急抢险设备、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地方海事处:负责制定实施《恶劣天气全县内河水上交通保障应急方案》,保障恶劣天气下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3 应急响应

3.1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级任务指令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按要求进行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对恶劣天气预警按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进行分析评估,达到响应启动级别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系统可能造成的损失。

3.2响应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快速协调、指挥成员单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一)Ⅳ级响应措施

1、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措施;

2、各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对各自领域工作的影响,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Ⅲ级响应措施

1、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集中指挥,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处置措施;

2、相关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待命,各单位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对各自领域工作的影响,合理安排应急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三)Ⅱ级响应措施

1、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领导小组召集所有成员单位集中指挥,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处置措施;

2、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派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或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应急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各单位加强合作,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四)Ⅰ级响应措施

1、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所有成员单位迅速集合统一指挥,各单位根据职责持续强化处置措施;

2、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进行指挥,除应急值守人员外各成员单位组织所有应急人员到现场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各单位加强合作,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4 信息报送

恶劣天气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报送工作,重要信息做到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送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报送内容包括:恶劣天气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应急响应时间及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救援进展、取得的效果等。

Ⅲ级、Ⅱ级及Ⅰ级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将响应级别及发布时间上报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之后及时整理各成员单位上报内容,按要求上报。

5 信息发布

恶劣天气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信息由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行信息共享。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及时对现场安全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7 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

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调整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8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应急响应执行情况,包括响应反应时间、恶劣天气的影响、采取的响应措施、取得的结果及遇到的新问题等,于次日12:00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相关情况呈报领导小组。

9 应急保障

9.1应急通信方式

成员单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备案。

9.2人力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和专业抢险队,按照响应措施及上级指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9.3物资保障

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做好抢险救援工具、设备、器材、物资等的准备工作,并明确应急类型、性能和存放位置,确保紧急情况迅速调用。

9.4资金保障

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物资采购、通讯联络保障和征用补偿等纳入财务预算,列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资金监管使用制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10 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拒不履行职责,在应急处置中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1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冬季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莒南交政字(2018)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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